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学生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的工作,现将相关文件、具体申请条件、操作流程等转发,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转达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及已毕业学生。
附件1: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pdf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doc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