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的文件精神,经过网络申报、材料审核、学校召开专题评审会等程序,简丽等15名毕业生通过第二批审核,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联系。
联系电话:88292131; 联系人:唐晔
信函请寄: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