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否则将影响学生助学贷款的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收齐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同时认真核查学生的学住费。各单位在录入学生信息时,老生按照《附件一》表格录入,新生按照《附件二》录入,录入时请务必仔细,不得有误,否则将影响学生贷款的受理。
二、回执录入表格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的贷款回执单编号必须与电子版上的序号一致。纸质版表头需加盖单位公章。为避免遗漏,电子版请携带U盘现场提交。
三、回执录入表格及学生的纸质贷款回执单报送时间截止9月18日17:00,请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报送,逾期后果自负。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108室。
联系人:唐晔
联系电话:8829213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