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013年后(含2013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可以提出申请。2015年后(含2015年)直招士官的毕业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我校情况,主要包含:
1.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2019年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
3.2019年秋季复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4.2013—2018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和在校生;
5.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入学学生。
二、补偿标准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三、补偿年限
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的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补偿年限;对于退伍学生学费资助年限,退役复学后剩余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资助年限。
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和在校生学费补偿流程
1.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
2.将《申请表Ⅰ》送交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
3.学生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以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生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贷款贷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西校区雅文楼108室);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贵州省教育厅资助办申报,由省教育厅资助办复核后开展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等后续工作。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资助申请流程
1.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
2.将《申请表Ⅱ》送交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
3.学生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Ⅱ》原件、《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入学学生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西校区雅文楼108室);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贵州省教育厅资助办申报,由省教育厅资助办复核后开展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等后续工作。
五、审核备案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政策,使应征入伍士兵及退役士兵学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各学院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交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的学生交材料至所属学院。
六、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按以上要求收齐学生材料,按照明细表编号排序,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9年xx学院开展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有关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一份(应包括工作组织部署、审核基本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及建议四部分);
(二)《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地方高校统计报表(一)》(见附件1);
(三)《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地方高校统计报表(二)》(见附件2);
(四)《贵州大学XX学院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3);
(五)《贵州大学XX学院2019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4);
(六)《贵州大学XX学院2019年度高校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明细表》(见附件5);
(七)《贵州大学XX学院2019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6)。
七、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加盖学院公章至雅文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科。报告电子版发送至:35677427@qq.com.电子版文件名按“XX学院2019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发送。
(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下午17:00。
八、咨询电话:
0851-8829213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