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faaman发布时间:2019-07-11浏览次数:212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2号),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夏秋攻势行动令 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应助尽助”的通知》(黔教助发〔2018165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 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8186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的《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958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整改意见和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行动令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不含研究生阶段)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不含研究生阶段)的贵州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需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并经省级备案,在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档立卡系统内)。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一)本科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生·年;

(二)本科生免(补助)学费3830/生·年。

 

    三、申请程序

(一)学院成立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专项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二)我校计财处在2019-2020学年秋季开学时,已提前为2018-2019学年已经获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先行免除学费:本科生3830/.年,开学报到时仅需缴纳剩余的学杂费。其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仅须在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中进行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二),并提供《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

(三)2019-2020学年新入学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中进行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二)后,开学缴费时,应先自行在原有学费基础上减除3830元学费,后缴纳剩余部分,报道时将《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上交学院即可。

(四)对于2018-2019学年已经纳入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但因各种原因未享受2018-2019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在申报2019-2020学年的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同时,需同时补报2018-2019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操作方法见附件二)。

(五)对2019-2020学年新登记和上年度已获得过资助的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我校先保障其无障碍入学就读;待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为资助对象后,由学校按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标准,通过学生的资助卡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

(六)对于经省扶贫办审核“未确认”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需到财务进行二次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表格的格式及填写一定要参照样表,自行采用的其它表格不予收取。

(二)学院填写《贵州大学教育精准扶贫汇总表》(附件三)并将学生填好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附件一)按照生成的精准扶贫“编号”顺序予以排序,99日下午五点前现场上报材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拒收电子邮件。

(三)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老师和学院要耐心细致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

(四)学院需在受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互助友爱、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文明养成、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联 系 人:刘学娅

联系电话:8829148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贵州大学财务处     

                         2019711

附件二:信息完善具体步骤.docx
附件三:贵州大学教育精准扶贫汇总表.xls
附件一: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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