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学院、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8号)和《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
(一)资助标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本专科生补偿代偿上限为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发生进行补偿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的本专科生学费资助上限为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不足上限标准按实际发生进行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与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代偿标准相同。
(二)对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为从申请人毕业时(含往届毕业)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应支付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公布的最新利率进行计算)。为了便于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有贷款代偿利息产生的一律按百位金额进行上报。
例:贷款利息=产生利息天数×本金×当日利率/360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执行材料同时报送。
(四)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并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五)往年补报。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只受理上一年度(2017-2018年度)补报申请。
(六)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执行.
审核备案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政策,使应征入伍士兵及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退役士兵新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避免出现退役士兵学生在上学数年甚至毕业后才知道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情况。校属各学院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交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的学生交材料至所属学院。
(一)2018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2018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申请材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退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请科技学院、明德学院、人武学院按以上要求收齐学生材料,按照明细表编号排序,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8年xx学院开展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有关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一份(应包括工作组织部署、审核基本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及建议四部分);
(二)《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附件2)
(三)《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见附件3);
(四)《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4);
(五)《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5);
(六)《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高校退役复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减免明细表》(见附件6);
(七)《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见附件7);
(八)《贵州大学XX学院2018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8)。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加盖学院公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报告电子版发送至:35677427@qq.com.电子版文件名按“XX学院2018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发送。
(二)报送时间:2018年9月30日之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