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外宿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saman发布时间:2021-08-18浏览次数:809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外宿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学院:

接《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租住房屋学生安全管理的函》的要求,根据《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学生外宿情况,有效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外宿情况专项排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排查,建立台帐

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各学院须落实专人对在外住宿的学生进行认真排查,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要按照有无办理外宿手续的情况对所有学生进行地毯式外宿情况核查,核实外宿学生是否履行正常审批程序,做好情况登记,精准掌握学生外宿动态。

(一)精准排查2021年暑期留校学生外宿情况。针对2021年暑期已申请留校的学生,精准排查是否存在外宿情况,填写《2021年暑期申请留校学生外宿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强教育管理,保障留校学生安全健康。

(二)全面排查返校学生外宿情况。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后,全面地毯式逐个班级、逐个宿舍、逐人进行外宿情况摸排,全面掌握学生外宿动态,填写《贵州大学外宿学生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强对外宿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二、规范申请,加强管理

(一)对未办理手续擅自外宿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搬回原宿舍,经督促教育仍拒不回校住宿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宿的学生要规范办理手续。按《贵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宿申请,分别由学生家长、班主任(或导师)、所在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印章,办理完相关外宿手续才能外出住宿。对同意外宿的学生,学院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告知学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确保所租住房屋是安全的。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保持与所在学院的联系,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家长、班主任、所在学院。

(三)对原已办理外宿报备手续的学生,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要主动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要求在外住宿学生每天报告安全等情况,同时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生外宿场所,查看学生住宿条件、设施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止租住,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高度重视,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高度负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对所有外宿学生要进行认真的核查摸底,力戒形式主义,在清查中做到全面细致。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实际,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加强对外宿学生的关心、关爱,教育引导和管理。学校将对学生外宿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宿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1.排查2021年暑期留校学生外宿情况,并于823日前报送《2021年暑期申请留校学生外宿情况汇总表》(附件1)至邮箱mywu@gzu.edu.cn

2.开学返校后全面排查返校学生外宿情况,并于913日前将《贵州大学外宿学生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wu@gzu.edu.cn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35956

电子邮箱:mywu@gzu.edu.cn


附件1:2021年暑期申请留校学生外宿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贵州大学外宿学生排查情况汇总表.xlsx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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