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配合贵阳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支持配合贵阳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相关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发〔2020〕38号)文件要求,现对做好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增强工作认识。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支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工作和做好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成效显著。
2.加强宣传教育。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易班工作站、校研究生会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易班等新媒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好主题班会(含“云”班会),组织学生背诵并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和文明道德,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不得在校园及周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需掩口鼻。
3.强化检查督导。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8月15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贵阳市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贵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贵阳市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层面——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社会层面——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公民个人层面——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中国梦内涵: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贵州精神:
团结奋进 拼搏创新 苦干实干 后发赶超
贵阳城市精神:
知行合一 协力争先
志愿服务精神:
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贵阳市创建文明城市思路: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我参与、我共享、我快乐
全国文明城市命名来由: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表彰一次,贵阳市2011年12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并于2015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公益广告:
1、人民有信仰 国家有力量 民族有希望
2、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3、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 拼搏创新 苦干实干 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
4、持续开展“行之顺心 住之安心 食之放心 娱之开心 购之称心 游之舒心”行动
5、诚信走遍天下 失信寸步难行
6、诚实守信 知行合一
7、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我参与 我共享 我快乐
8、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9、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10、弘扬家庭美德,倡导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