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晚自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贵大发〔2018〕222号)总要求、总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铸魂育人的教育发展目标,提升我校本科生培养质量和水平,打造良好的学习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本科生中开展晚自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学风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晚自习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理解学习内容,做好新课预习的有效手段,提高学生晚自习的效率是学风建设在行动上的延伸和层次上的深化,是从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行为举止等上升为帮助学生树立自律意识,将校园生活重心放到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人文素养等更深层次上来的重要工作安排。鼓励所有在校生进行晚自习,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内生学习动力,使之外化于行动,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二、组织领导
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在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实施时间
每周一至每周四晚19:00-21:00
四、实施地点
(一)学校公共教学楼:
东校区:博学楼、逸夫楼;西一区:东楼、西楼;西二区:明俊楼;
(二)按《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设置学生自修室的通知》(贵大办〔2019〕28号)文件规定各学院在各自用房范围内设置的学生自修室;
(三)学校东校区、西校区图书馆。
五、工作职责
(一)学生处
1.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学生晚自习管理的总体要求;
2.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检查和管理,安排值班人员对各教学楼晚自习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督促各学院动员学生走出寝室参与晚自习,监管各学院晚自习的质量,通报各学院学生参加晚自习情况及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学生晚自习的困难和问题。
(二)教务处
1.根据全校公共教学楼的资源实际、各学院学生人数等因素合理制定和分配各学院晚间自习室地点和数量;
2.加强自习室硬件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自习室的使用效率;
(三)团委
1.组织和领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干部积极参与学生晚自习的全过程;
2.组建学生晚自习学生督察队,配合学校领导小组开展学生晚自习情况督查,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的独立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后勤管理处
1.负责做好校园内照明设施以及自修室内桌椅等硬件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晚自习的顺利开展。
2.安排教室管理人员按时开关自习室。
(五)保卫处
负责在教学楼、学科楼闭楼和图书馆闭馆后安排安保人员巡逻,保障师生安全。
(六)各学院
1.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学生晚自习实施方案;
2.按照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教室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及本学院自设自修室安排本学院各班级学生晚自习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
3.安排本科生导师、班主任在自习时间到自习室轮值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4.在自习时间除安排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外,根据学院实际安排与学生学业、思想政治相关的教育活动、读书会、专题报告会、宣讲会等内容(需使用多媒体等设备应按程序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5.发挥学生班级和学生骨干的自我管理作用,明确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本学院晚自习的检查、监督和考勤工作和实时记录;
6.执行学生晚自习请假制度,保证晚自习的正常开展和出勤率,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切实开展学生晚自习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把该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良好学风的形成。
(二)本科一年级、二年级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可安排学生在学校安排的自习室和学院自设的自修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晚自习。
(三)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及本科生导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宿舍值班、走访学生宿舍的机会,动员所有学生走出寝室、走进教室学习,鼓励和倡导辅导员、班主任在值班当日率先垂范,与学生共同学习,营造全员育人的促学风尚。
(四)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并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 3352120015@qq.com。
联 系 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1001、0851-83635956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晚自习教室分配.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晚自习班级及教室安排表.xlsx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