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贵州大学关于落实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aman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57

 

各学院:

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函2018583号)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原则,提升在校本科生辨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安排

    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国家、政府和社会的诚信危机,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我省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形势和涉入非法集资的恶劣后果,结合我校学生人数众多、地域分布复杂等实际,请各学院利用好岁末年初学生返家的时机,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同家人共度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形成管理制度,确保行动实效

    各学院要建立常态化非法集资防控防范机制,将对非法集资的防控防范也纳入学生安全管理中。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日常监控,密切关注非法集资侵入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游戏广告、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非法集资。一经发现存在参与非法集资的苗头,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制定应对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应急预案,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后续处置工作,避免其遭受更大损失。

    三、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危害巨大,于国家、于社会、于个人皆隐患无穷。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QQ群、校园海报、LED电子屏、标语条幅、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使全体师生在最短时间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典型案例,能够有效识别各种“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非正规金融保险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挣钱的网贷平台”等为幌子的低成本高回报虚假项目。

请各学院在学生返家前,切实开展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突出节假日针对学生群体的各类经济、金融诈骗,形式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在三月初返校后,组织开展相关知识讲座,有关知识问答等活动,以学院或各教学班级为单位,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主题班会。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教育,把非法集资的危害经常讲、讲清楚,以案说法,情理相融,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与此同时,多渠道宣传国家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捍卫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典型事迹,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非法集资通过营造高收益假象,蒙蔽人们对风险及现实可行性进行考究,对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了巨大损失。近年来,校园内的非法集资犯罪呈逐年升高的趋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实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在放假前夕通过公众号、班级QQ群等形式提醒学生防范非法集资,需拍照、截图留档(届时作为支撑材料统一上交)。2019年春季学期第一个教学周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周,各学院需积极开展以“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请各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于314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科(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学生科邮箱:gzux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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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码: m4a6

    联系人:何秉联系电话:83635956

  

    附件:关于非法集资定义及特征的说明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919

附件:关于非法集资定义及特征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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