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考是国家为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社会稳定,进行人才选拔的重要的考试制度。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为营造风清正气的考试环境和保障高考的公平、公正,防范、杜绝任何作弊行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防范在校生参与高考作弊的通知》(黔教招办〔2016〕12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全校开展防范高考替考作弊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6月7日前,集中对在校生开展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意识,让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考试观和利益观,提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在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安排课程、开展集体活动或辅导员对在校学生进行登记排查等方式加强对在校生的管理和教育。对无故未到校或去向不明的学生要核实去向,防止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
三、结合高考实际,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和《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及制度。对参加高考替考作弊、招募替考“枪手”的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贵州大学学生处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