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19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校学工发〔201535)文件精神,我校定于近期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156

地点: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会议室

具体比赛赛程详见《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赛程》(附件)。

二、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项目为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五个环节。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参照《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校学工发〔201535)要求执行。

主题班会由现场组织实施方式更改为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视频中不能出现辅导员及其所在学院的相关信息,主要考察辅导员对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应用以及辅导员围绕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视频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提前录制好送评委阅评,主要考核内容和教育效果,不需要做微电影模式等形式上的过度加工。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班会主题根据以上要求自行确定,限时10分钟。请参赛选手于201615日上午8:30签到抽签时将视频U盘交给工作人员。

主题演讲分为命题演讲(提前1天抽题)和即兴演讲(现场抽题)两种方式,具体可由选手自主选择。即兴演讲提前15分钟现场抽题,选手参赛成绩将额外获得评委评分平均分的2%作为奖励。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限时5分钟。

三、相关要求

1.开展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是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的有效手段,是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的有效方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鼓励和支持本院辅导员积极参赛。

2.全体辅导员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比赛规程,将比赛内容和精神落实到实践中,切实提高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参赛者应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比赛,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缺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4.请参赛学院选派1名学生代表作为学生评委出席本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学生评委名单于201614日前发送电子版报思政科邮箱:gzuszk@163.com)。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  0851-83621001

 

附件: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赛程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1230

 

附件:贵州大学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赛程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