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随着冬季来临,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极端天气多发、自然灾害增多,给广大师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5〕2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广大学生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学生冬季安全教育
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针对气候严寒和雨雪天气增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组织生活会、黑板报、班级QQ群、微信群等有效载体,在认真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以溺水、防火、交通、用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防护的能力。教育学生严禁到结冰的水库、水塘、江河、道路等危险地段玩耍、逗留,以免发生破冰溺水、意外摔伤等事故;教育学生离、返校和在校园内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搭乘“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严禁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搭电线、网线,以免发生火灾;教育学生强化消防和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让学生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尽量避免用煤炭火取暖,用煤炭火取暖的房屋要保持通风,严禁全封闭的房屋用煤炭火取暖,避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二、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1.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宿舍,对学生安全用电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对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搭电源线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学生校外租住房屋的排查和管理。各学院要开展以彻查学生校外租住房屋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彻底摸清学生校外租住房屋的情况,准确掌握学生校外住宿的信息。对符合学校外宿规定且已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学院要将安全责任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与房东取得联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不符合学校外宿规定且已查实在校外租住房屋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立即搬回学生宿舍,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学院要通过电话、短信、QQ群、信件等联系渠道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希望家长主动与学校一起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认真落实学院党政领导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把学生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到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及其家长等每一个人身上,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法制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院要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照“双通道”报告机制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相关人员报告情况。涉及需要急救的事件,在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同时,及时联系校医院进行急救;涉及治安、交通、刑事等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在拨打110(火灾拨打119)报警电话的同时,拨打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向学生公布值班老师的电话,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掌握学生的情况。
4.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按照“速报、双报、实报”和学校规定的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