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长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24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5年国庆节放假时间是101日—7日。为认真做好长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在放假之前组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的专题会议,通过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做好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贵州大学学生手册》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及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游泳池等地游泳

3.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骗等,增强自身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4.不参与任何形式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传销、邪教组织,不登陆非法网站等,不搭乘黑车及无牌、无证、无照的交通工具。

5.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不组织学生参与集会、游行、静坐、示威等活动。

6.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字报、横幅、标语等,不得在互联网上散布任何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二、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学生去向登记

1.做好长假期间回家、外出等离校学生的登记和相关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注意安全、按时返校、保持通讯畅通等。

2.长假期间未回家的学生,中途离开、返回学校要办理请销假手续和去向登记。同时,各学院每天安排学生辅导员值班,及时掌握在校学生动态。

3.各学院在1072200前对全院学生进行清查,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掌握情况、查明原因,做好详细登记。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长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为主、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祥和、充实的国庆假日。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第一责任人)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阳明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等负责新生管理的学院在假期间要加强对2015级新生的生活关怀、安全教育和管理。

2.各学院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向学生公布值班老师的电话和值班地点,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应急预案,保持通讯畅通,维护学校稳定。

3.如有突发事件、紧急事件、重要事件、异常情况等要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四、按时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108日上午12:00前将《20152016学年国庆假期离校未按时返校学生登记表》(附件1)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电子档发送至28219754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大学2015年“国庆节”假期未按时返校学生登记汇总表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5925

 

附件:贵州大学2015年“国庆节”假期未按时返校学生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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