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5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推选我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参加贵州省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我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院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二、项目要求

  1.围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时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4年以来新近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三、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辅导员和相关学生工作干部。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辅导员课程应提供1-2节课程视频,每节课程视频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要求不超过150M。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以上材料请于2014610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周莉处。

五、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最终选取1项参加贵州省教育厅的评审遴选工作。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报送至教育部,教育部将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每个入选项目培训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两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3.教育部将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用于后期建设和成果转化推广。同时,将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经费。

 

附件: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516

 

附件: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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