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贵州大学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8浏览次数:24

各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经研究决定对201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心理健康普查是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有效手段,普查结果可以为学校有针对性地制定学生工作方案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各学院()也可通过普查了解学生的整体心理状况和特点,及时排查潜在的心理危机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学院心理辅导员老师要负责通知、并认真组织各班学生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普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为了解大学生群体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筛查我校新生群体中高危人群,发现潜在的学生心理问题,做好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工作。

二、普查范围

贵州大学2013级本科生。

三、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采用现场整群施测、现场网络施测两种评估方法进行,由学生现场填写指定问卷或在指定机房和时间内登陆心理咨询网站进行网络答卷,并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老师负责收集和统计数据,并形成最后的普查报告。

本次测试采用教育部制定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中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量表》(CCSMHS,量表2);及瑞格咨询系统中的心理健康综合筛查《90项症状》(SCL-90.

四、普查工作的组织

本次普查工作由贵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各院(部)配合落实。普查结果由心理中心负责反馈给各学院(部),并撰写普查报告上报学校。心理中心普查老师和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问卷或按时进入指定机房进行网络测评,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

  长:冉龙彪

  员:杨    陈姝殊  杨满云  帅懿芯   

    赵小青   

各学院(部)心理辅导员

联络员:孙   

  话:3626778 13885143491

  箱:980002962@qq.com  

  址:http://phc.gzu.edu.cn

五、普查时间

花溪西校区:20131010日;

花溪南校区:20131010-15日;

花溪北校区:20131011-15日;

太慈桥校区:20131017-18日;

小关校区:20131017-18日;

茶店校区:20131021-23日;

蔡家关校区:20131025日;

具体时间详见普查日程表。

六、具体要求

1.对全校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本次测试的信度和效度,请各学院(部)向新生宣传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及测试要求(如:要求学生带学生证等),并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心理普查是整群施测,各学院心理辅导员需提前10分钟组织好学生到达指定教室,所有学生到齐后,方可进行整群施测;

3.本次心理健康普查将不再安排补测,请各学院心理辅导员(或负责新生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带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保证所有同学都参与,不得遗漏;因故未参加测试的同学要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备案;

4.测试完成后,所有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和个人信息卡当场回收。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将“贵州大学2013级测评学生整体基本情况表”填写好后,现场交给普查的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和保留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和个人信息卡。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大学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时间表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贵州大学201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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