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贵州省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6 浏览次数: 670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18 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1825号)(附件 1)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中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人数

推荐评选范围:我校在岗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含外聘教师)。推荐评选人数:原则上每个硕士点培养单位至多推荐 1名硕士生导师、每个博士点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 2 名研究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 名博士生导师)。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1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2018 7 6日至 79 上午1200

(二)申报程序:学院及实验室组织初选,并将初选后的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评审:20187 11-12 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进行评审,遴选产生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推荐名单。

(四)公示:公布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名单。2018 7 13 日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推荐参加贵州省 2018年度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评选名单(公示期为 5天)。

四、申报要求和材料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校内实行纸质申报,待校级评审公布后再行组织省级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事宜另行通知。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7 912:00 ,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学院研究生科415,电子版发送至515275971@qq.com

(二)申报材料

1.《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申报表》(附件 2);

2. 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教学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

3.《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要把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本职工作中的成绩、教书育人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中的表现作为重要考核和评选内容,并实行思想道德、学术诚信、

近三年省级以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存在问题论文一票否决制。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坚决杜绝各

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并取消评选资格。

(三)代表性成果统计时段为 2015 7 1 日至 2018 7 1 日。复印件须按论文、论文收录、专著、获奖、专利、科研项目等的次序装订成册(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专著只需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或合同书)。所提交的材料须本单位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申报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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