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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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929日,陈祥盛副校长带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赖力斌、设备管理科副科长崔硕陪同到我院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会上,陈祥盛副校长听取了学院李波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运行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的汇报。受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分管学院实验室的周丕康副院长未能到校参会,周丕康副院长就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开展情况通过电话向学校领导进行了汇报。
  

  

陈祥盛副校长对学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学院接下来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要求:(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在学院层面上,实验室安全不仅是分管副院长的责任,书记和院长要承担主体责任,要了解、关心、知道每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要做到心中有数,书记、院长要担起学院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人,主要承担实验室的主体安全、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分管的院领导是分管的责任人,履行的职责是全面管理实验室运行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严格履行对实验室的管理、监督、教育、培训的职责;导师和学生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执行。(2)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 从学院层面有专门的实验室培训,要结合实验室的功能,围绕学院涉及实验的专业特点对老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做到有安排、有落实。(3)重在落实,重在效果 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有制度、有方案,在实际中要落实制度,落实方案,方案落实要有成效(4)责任追究、尽职免责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领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明确职责、层层往下追责。总的目的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已形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机制、体制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补齐短板,要有高度的实验室安全的敏感性。

   


最后学院李波书记、徐进副书记、周丕康副院长发言表态,感谢陈祥盛副校长对学院实验室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学院党政班子将带领学院全体师生,按照《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表》要求,继续努力做好学院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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