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职责要点与底线清单

发布者:物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次数:493


第一部分  职责要点

一、党的建设方面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深做细做透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抓住培育创建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和样板支部的机遇,切实提高学院的党建水平,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4.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校党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弘扬优良师德师风,不断推动学院党风正、院风清、学风好。

5.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引领,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人才培养方面

1.依法开展高等学历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推进四个回归,落实四个服务,认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坚持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严肃教学纪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方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2.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专业特征突显、培养模式特色、培养条件完善、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整体就业质量显著提升的高水平有特色人才培养体系,使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学院的建设要求相适应,全力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协调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作为区域一流建设学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上榜学科的物理学科的建设,重点建设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和理论与实测天体物理四个方向,全面提升物理学科的建设水平。

4.强化招生考试管理,提高毕业生能力。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充分用足国家和省考试招生政策,加大招生宣传,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严肃考试纪律,树立优良考风。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抓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的相关人事政策,优化教师聘用制度,健全完善教师选聘、考核、激励、发展等环节的建设机制,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培训,完善收入分配措施,形成一套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院教师管理模式,全方位促进教师发展。

6.加强学生管理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制等环节,构建新型学生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学生管理、服务与教学、科研工作的协同合作,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健全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实行学生奖励和资助公示制度。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树立多元评价理念,激发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科学研究方面

1.强化科研工作规划指导,增强科学研究的前瞻性。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本省实际和自身学科研究特长,在依托FAST的天文学研究、结合山地农业的作物光谱分析、结合省内企业的光电行业开展特色研究。

2.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研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力争建设新的平台,为学科交叉和高水平学术交流,人才引进创造条件,推动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3.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一流学科特区人才计划”“青年英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支学科结构合理、学术水平一流、优势特色突出的科研人才队伍,维持适当的生师比,提高专任教师的博士化比例,为区域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坚强的人才保障。

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学术治理体系。修订完善院内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5.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服务能力。鼓励教师成果转化,加大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激励力度。积极开展科普推广,智力扶贫,全面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四、社会服务方面

1.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认真梳理排查风险燃点”“爆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意外事故发生,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学院建设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2.深入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助力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学科优势、平台优势和人才优势,服务省三大战略行动和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助力脱贫攻坚一院一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打造高端智库,助益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围绕国家、区域及行业发展重大需求,特别是围绕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七大新兴产业、农村产业革命、千企改造工程等发展需要,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和前置性方案设计,提升学院智库建设水平,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五、文化传承创新方面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社会思想文化高地对社会的影响带动作用。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加强精神文明和学院文化建设,引导师生形成贵大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基本遵循,形成教师乐教、学生乐学、职工乐业的良好风尚,激发发展生机和活力,全面提升学院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软实力。

六、国际交流合作方面

1.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充分利用省、校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开展留学生培养,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合理、高效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补齐发展短板。

2.深化国内交流合作,加快双一流建设。借助于学校与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对口支援单位的合作机制,借力可寻求的优势资源,提升物理学科整体建设水平。

七、其他工作方面

1.做好学院财经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购置、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学院资产,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财务预决算,多渠道筹集和科学合理使用学校改革发展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遵守财经纪律,严格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学校加强学院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院安全稳定,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切实提高学院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3.切实抓好学院综合实力提升工作。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大核心任务,激发办学活力和教师潜能,大幅提高教师科研产出和学术水平,全面提高教学保障水平、毕业生升学率、就业率、毕业生薪酬等,提升学院综合实力。

第二部分  底线清单

一、政治纪律

1.严禁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方针政策,违背党的政治路线,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2.严禁违反党的思想路线,违背马克思主义立场,严禁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严禁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3.严禁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违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严禁偏离人才培养正确的政治方向,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学中心地位不突出。

4.严禁违反党的组织路线,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行其是。

5.严禁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或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6.严禁思想政治教育违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违背教书育人规律,违背学生成长规律。

二、廉洁纪律

1.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校党委有关规定。

2.严禁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招生考试、人员选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生严重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现象。

3.严禁违反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原则与规定,党务、院务不公开不透明,管院治院制度和师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损害师生合法权益。

4.严禁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私自占用或擅自租赁学校国有资产,违规使用学校资产办班办学、有偿服务,在资产管理使用工作中损害学校利益。

5.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支出三公经费。严禁违规套取、挪用、侵吞国家专项资金,损害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严禁违规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三、工作纪律

1.严禁干部教师违反教育部六禁令”“红七条等师德师风的令行禁止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背党的根本宗旨,决策部署脱离实际、脱离师生,损害师生切身利益。

3.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严禁违反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

4.严禁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重要决定时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5.严禁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意识形态工作虚而不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游离于学院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之外,脱离师生工作学习实际。

6.严禁违反党的宗教政策,违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和开展宗教活动。

7.严禁违反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引进把关不严,选聘程序不规范,出现五唯问题。

8.严禁违反安全责任制原则,不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

四、其他禁止性规定

1.严禁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要求,严禁在举办讲座(报告会)、课堂教学、教师交流及学生培养中传播歪曲和错误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严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科学研究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3.严禁接受国家限制的境外社团及资金注入;严禁违规支配捐赠资金;严禁在社会服务中脱离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实际搞形式主义,在智库建设中搞面子工程。

4.严禁违反有关外事政策和纪律,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损害国家、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

5.严禁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中共贵州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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