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发布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205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1.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实验室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和纪检人员组成。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选拔、考核、录取、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工作。

3.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秦永彬、陈玉玲

成 员:冯毅雄、唐向红、钱松荣、姜鹏、王婧、陆见光、刘欢欢

纪检监察组成员:张邦梅、孙国涛、金柯兵

联系人:王婧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10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

及代码

研究方向及代码

导师

人数

备注

软件工程

083500

公共大数据融合与集成 01

唐华俊

3

含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1、科研经费专项计划1

李少波

7

 

唐向红

秦永彬

何潇

过敏意

公共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02

陈玉玲

块数据与区域治理03

钱松荣

冯毅雄

姜鹏

四、报考条件

1.满足《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2.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科研能力要求

须至少有一篇近五年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在互联网和挑战杯国赛中获奖者(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上台展示者视同前三)

4.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博士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2)在职人员须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并提供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考生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4158:0043024: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缴费:考试报名费为180/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予以缴纳。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请勿重复缴纳报名费。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4415日至56日(以邮戳为准)向本实验室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本人近五年的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专著、教材、专利、课题以及其他反映学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上述材料还须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24  王婧(收)

电子邮箱:jwang26@gzu.edu.cn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238310

六、材料审核

1.实验室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实验室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以确定通过初审考生名单。专家组评审内容包括考生硕士在读阶段的学习成绩(20%)、代表性研究成果(60%)、科研规划(20%)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实验室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按最大不超过13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实验室网站上公示。

七、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实验室网站(http://pbd.gzu.edu.cn/

考核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16

2.考核内容

招生单位组成含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材料评议(占综合考核总成绩20%

2)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30%

考试科目名称:大数据技术综合,考核形式:笔试(开卷)

3)综合面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20%+专业考核×(30%+综合面试×(5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实验室网站上公示。

实验室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实验室将留存三年备查。

八、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招生总计划,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4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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