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5458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规定,《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总体部署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下设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组秘书,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纪检监督组。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复试考官职责

1、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及准确掌握测评标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题目和测评标准,不得擅自发布与复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

2、佩带《考官证》上岗。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接受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手机保持关机状态并上交。

3、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

4、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和程序进行,保证每位考生在公平的条件下接受测评,机会均等、公平公正、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三)复试组秘书职责

1、记录考生作答情况。

2、严格掌握考生复试的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时间提醒。

3、负责向考生发送、回收复试试题;负责向考官发送复试试题、复试评分表等资料,提醒考官在复试评分表上写清考生信息。

4、负责回收考官复试评分表,并对评分进行复核,然后准确计算出考生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给予更正。

5、当天复试工作结束后,立即对所有复试试题、考生作答情况、复试评分表、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清点、整理、密封。

6、网络远程复试时,复试组秘书还须提前熟悉面试软件功能及操作流程,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复试中按照规程随机安排考生复试顺序。

(四)纪检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本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形式

复试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五、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及方式

2021329

考生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在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694591472@qq.com

2021329

9:00-10:00

对参加复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培训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916会议室

2021330

10:00-17:00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模拟演练

拟确定的复试考场

2021331

9:00-12:00 13:00-18:00

网络复试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缴费后因考试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七、复试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面试总分100分,内容分为基础测试机械工程《机械制造技术基础》;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基础》;电子信息《计算机基础》、专业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学生采取随机抽题形式依次进行回答。其中基础测试20分;专业能力测试7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分,其中不合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口罩和工作证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4、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5、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6、学院将安排纪检人员在场监督复试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能。

(二)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按招生单位单独邮寄至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综合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公示

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八、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调剂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 初试总成绩/5)

(二)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考生注意事项以及考生申诉渠道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学院将组织所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提前开展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模拟演练的时间和地点见复试时间安排表。

2、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3、考生须按照《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考生申诉渠道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电话:

0851-8823831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三)材料邮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20213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