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法学院组织开展教学示范公开课

发布时间:2024-07-05      浏览量:10

贵大新闻网讯(文字/李韵晖 摄影/何雪)6月21日下午,由法学院副教授王磊讲授的《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法律适用教学示范公开课在逸夫楼201教室开讲。副校长王锦荣出席,法学院院领导石明昌、冷传莉、张亚军、宁立标、孙志煜,校督导郑黔玉及法学院全体教职工旁听此次公开课。

王锦荣在讲话中指出,本科教育教学是高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法学院教师要用心用情讲好每一门课程,积极参加教学创新大赛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提升教学能力,用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培育高水平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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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公开课上,王磊深入讲解了安全保障义务相关理论,并进行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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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束后,冷传莉表示,公开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标杆,全体老师应以本次公开课为参照,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

郑黔玉表示,本次公开课取得了圆满成功,充分展现了法学院教师优秀的教学能力。希望法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再迈新台阶,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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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宁玉梅

责编:张蝉

编审:李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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