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年第三次处级干部读书班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211

中共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工作简报

音乐学院专题教育办〔2021〕第三十五期


中共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年第三次处级干部读书班


2021914日下午300,音乐学院在802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处级干部读书班。音乐学院党委书记范斌、院长穆维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专题教育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范斌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穆维平同志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高校党的建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修订完善了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提出了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5个方面原则,事关高校党建工作全局。在建党百年的重大时刻修订颁布这项重要党内法规,对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广大高校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对习近平总书记2016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统一”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化,是对新时代高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提出的具体要求。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学习十项准则势在必行,践行十项准则不触犯底线是立德树人的基础要求。

范斌同志在学习总结时发言,他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条例》修订坚持了守正创新,充分体现了高校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突出了政治引领,对高校党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更完整、更全面的概括;强化了高校院系党组织政治引领,履行政治责任,把好重大问题政治关,聚力建强基层;明确了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和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我们要把《条例》贯彻落实与学校、学院改革发展融合起来,以党建促发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学院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学习教育宣讲,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范斌同志在对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时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作为新时代贵州大学音乐学院的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神圣使命,坚守师德底线,坚守廉洁自律,不断学习,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切实把《准则》落实贯彻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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