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452


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贵州大学“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贵大党发〔20186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1、以抓好党支部政治建设为根本,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2、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实施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的考核,切实把握党支部工作的实情。

3、坚持把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考核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实效七个方面,量化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较差。

三、考核程序

1、学院考核组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党支部建设标准(见《考核办法(试行)》)和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党支部工作考核由党支部自评及交叉互查、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学院考核组考核三个环节构成。

2、党支部自评及交叉互查评分。各党支部要对照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客观分析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议。院属各党支部进行交叉互查并进行评分。

3、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学院考核组通过召开测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各党支部建设情况和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4、考核组考核。根据工作实际,考核组在查阅有关材料(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记录、规章制度等)、听取党支部工作总结报告(PPT)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分、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分以及考核组评分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最终评分。

5、考核结果存档。考核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遴选“样板支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切实重视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一般在年底进行),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组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确定后,及时向党支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通过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党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抓好各党支部建设工作。

3、各党支部在完成自评及交叉互查考核后及时将党支部考核情况总结报告和《党支部工作考核自评情况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院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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