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音乐学院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根据各党支部实际,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二周集中学习1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
五、学习检查
学院统一为各党支部配发学习笔记本,要求认真做好集中学习笔记。学院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