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MPA教指委2012年大连会议决议精神,基于十多年来MPA教育的发展经验,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MPA研究生对更高质量MPA教育的要求,满足广大培养院校对MPA教学规范性指导文件的需求,并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对MPA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形成共识,从而切实有力地提高我国MPA培养质量,教指委于今年3月启动了10门MPA核心课程教学纲要制订工作。
目前,编写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完成了教学纲要的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各培养院校的意见。教指委将于11月23日举办《公共经济学》师资培训班,12月14日举办《公共伦理》师资培训班,其他8门核心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本系列师资培训授课主要由各核心课程教学纲要主持专家和该课程领域知名教授担任。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各门核心课程的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交流活动,尤其是推荐该课程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便能够充分、深入地研讨该核心课程的教学指导纲要内容。参会教师还可以提交有关该核心课程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教学心得,以供交流与讨论,并发布在全国MPA教指委网站师资培训频道。
有未尽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