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mcman发布时间:2021-12-23浏览次数:920

各系(教研室)、中心、各科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校教发〔20217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11227日至202216日。现就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有关工作安排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末考试巡视组

组  长:王秀峰  

成  员:宋山梅  洪影秋  罗    敏   周莉莉  

            王美强  吕   凡   许为宾   刘遗志   

            高   波  王茂春   李艳华   张步阔   陈   刚

工作人员:李  静  柴晓东  阮一灵  秦  雯

二、考试的组织安排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1) 各专业各年级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科目。

(2) 期末考试的安排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考人员安排由开课学院负责落实;监考人员按教务处提供的数据落实到人。

(3)所有考试科目(含公共课)及日程将按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编制的《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第学期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

2. 命题与制卷

(1) 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制作,严格按《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执行。期末考试的命题、制卷由承担该类课程的教研室组织命题。命题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付印。所有建有试题库的课程从试题库中直接抽取试题。所有试题(试卷)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

(2) 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由学院教学科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同时指派专人负责试题(试卷)的接收、监印、密封、保管和发放,必须做到当面清点、验收。试题(试卷)必须在有铁门、铁窗的房间铁柜中保存。

3)学校印刷厂在试卷印制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安全措施,确保新安装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对试卷印制、保管及交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印刷厂指派专人负责试卷印制过程的监管。

3.成绩与考核结果分析、上报

(1) 评卷。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时评卷,对于多个教师同上一门的,必须集体评卷,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形式进行。

(2) 考核结果分析。任课教师应详实完整填写《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

(3) 课程考核的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必须通过平时考核、期中考试、作业及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评定。评定应有相关依据。

(4) 试卷、成绩及考核结果的上报。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必须将考试试题(试卷)、“成绩登记表”、“ 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

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

三、考场工作要求

1.我院督导组与物理学院进行交叉考试巡视,重点对考风考纪、监考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巡察。

2.学院考试工作组,对期末考试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3.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一名教师作为监考人员,考试前学院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监考人员培训内容为:《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程》。

4.由于主(监)考教师失职,造成考试工作事故的,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5.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考试工作事故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

6.要求学生除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含各种包具)进入考场,特别是禁止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若将手机等上述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当门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学生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中途离场就视为退出考试。

7.学院为监考人员配备金属探测仪,对参考学生进行入场检查。

8.主考教师在考前一天须对已经印刷好的考试试卷有无差错进行抽查。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程(2021).doc

附件2:管理学院2021-2022-1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主监考安排.xls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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