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校内申请调整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1〕40号),及《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请符合调整专业的学生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9月24日前交至学院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规定进行申请;
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得参加申请;
三、2020级以成绩优良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填报“贵州大学优秀生校内调整专业审批表”,其申请表中操行鉴定意见由阳明学院出具。
四、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申请调整专业需填报学籍处理联单,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及排名,并书写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签字,附家长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学院教学科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教学处审定批准,并将优秀学生转专业的审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公示。已审核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阮老师 电话: 83623405
附件:
附件3.贵州大学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doc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