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校工会复审,以下职工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校工会综合科反映。
序号
姓名
职工号
所在单位
备注
1
李传江
20230091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
沈明轩
20240025
土木工程学院
3
赵贵川
202471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4
胡雄风
20230058
机械工程学院
5
喻莎
20210104
校工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