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校工会复审,以下职工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校工会综合科反映。
序号
姓名
职工号
所在单位
备注
1
方晨
20230071
农学院
校工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