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红花郎杯”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luman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 56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活跃全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的交流与友谊,促进各基层工会间的友好交流,校工会决定举办2015年“红花郎杯”教职工羽毛球比赛,希望各单位踊跃报名参赛。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分工会

三、比赛时间:初定2015年4月17-19日(周末)。

四、比赛地点:北校区体育馆

、比赛项目:混合团体赛(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个项目)。

六、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基层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机关党委分工会、后勤党委分工会所属单位可独立组队)。

2、报名人数:本次比赛运动员不能兼项,每个参赛单位可派领队、教练员各1名,并可兼运动员(须在运动员名单内),上场运动员8名,每个项目后备队员2名,按比赛项目设置和规则确定男女队员人数,抽签后不得更换参赛人员名单。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包括领队、教练员及参赛运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15410日;联系人:龙宝良,联系电话:8829260888291496;邮箱:25093363@qq.com

七、竞赛规则

1、本次赛事采用最新国际通用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实行每球得分21分制。

2、团体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3、团体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分组循环赛须打满五场),每场三局两胜。上场参赛队员为8名(44女),出场顺序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运动员不能兼项。

4、团体赛参赛队须在每场比赛前30分钟将运动员名单提交纪录组,提交后不得更改。

5、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候场。经裁判员核对身份无误后方能上场进行比赛。比赛开始后5分钟内未到达比赛场地者,或在比赛进行中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作弃权论,判对方胜。

6、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最后计算名次时,当遇两队积分相等,以双方比赛胜者判定名次;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各方的净胜场、净胜局、净胜分数的结果来判定名次。

7、比赛时,裁判长有权根据临场情况,对各项比赛的出场顺序进行调整及调场。

8、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抽签分组。

八、表彰与奖励:

根据报名队伍数量设置奖项:

1、参赛队伍超过14队,取前8名。对获得团体赛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金、奖杯,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奖1800元,第三名奖1600元,第四名奖1400元,第五名奖1200元,第六名奖1000元,第七名奖900元,第八名奖800元;

2、参赛队伍10-14队,取前5名。对获得团体赛前五名的运动队颁发奖金、奖杯,第一名奖1600元,第二名奖1400元,第三名奖1200元,第四名奖1000元,第五名奖800元;

3、参赛队伍5-9队,取前3名。对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金、奖杯,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

4、参赛队伍低于5队,取消本次比赛;

5、对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队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金500元;

6、对所有获奖队伍颁发奖品,奖品由四川古蔺郎酒有限公司(贵州办事处)提供。

九、比赛器材

比赛指定用球为组办单位提供。比赛用球拍、服装及其它用品由各参赛单位自备,各参赛队伍服装不作要求。

十、投诉和争议

1、组委会负责本次比赛的参赛队员资格审查、投诉和争议的处理,赛事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组委会只接受以书面实名形式的投诉。投诉必须在争议场次结束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投诉和争议本次比赛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大学工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贵州大学2015年“红花郎杯”职工羽毛球比赛(团体)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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