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0一0年校“先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luman  发布时间:2010-11-25  浏览次数: 99

各分工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工会会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和谐贵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二00年“先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评省教育工会“先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织”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在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方面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协调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等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积极推进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积极推行和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3、贯彻落实校工字[2010]26号文件《关于开展“争做三育人先进、创建功立业标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案,积极开展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中心内容、以青年职工为重点的职工队伍建设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反映新时期特点要求,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上收效明显,得到党政和群众的称赞;

4、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干部整体素质较高,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工会工作注重开拓创新,工会组织受到广大职工拥护;

5、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党政的领导下,引导和教育全体会员积极参与“我的校园我的家——三创一办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工作成绩突出。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进理念开展工作;

    2、热爱工会事业,钻研业务,能以身作则并带领其他工会会员积极参与学校开展“我的校园我的家——三创一办系列活动”以及校工会组织开展的“争做三育人先进、创建功立业标兵”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情系职工,乐于奉献,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说话办事;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群众广泛拥护和称赞。

5、参评对象须是工会专兼职干部(专职工会干部和兼职工会小组长以上干部)。

二、“先进工会组织”、“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申报办法

    1、 “先进工会组织” 申报,由各分工会根据《先进工会组织的评选条件》,按照要求填报 “先进工会组织” 申报表一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由各分工会根据《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按照要求填报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申报表一份。

2、各分工会评选“先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要履行民主程序,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后上报校工会。

3、请认真按照申报程序,填好申报表(一份,电脑打印),务必于1217前报送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3620267    联系人:罗翠英)

附件:

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doc

2、“先进工会组织”申报表.doc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申报表.doc 

 

 

 

 

 

贵州大学工会

0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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