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在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luman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 283

省委召开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在我省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我省的工青妇工作,明确新世纪新阶段我省工青妇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从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青妇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在创新中改进,在改进中加强。第二,从大力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历史使命来看,迫切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工青妇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在构建“和谐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三,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来看,1998年以来来,省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加强工会工作的决定》(省发〔19981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意见》(省发〔199827)、《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黔党发〔20022),对工青妇工作作出了部署。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任务,以利于更好地促进我省工青妇事业健康发展。

    省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要求,工青妇三家分别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121,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工青妇三家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青妇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决定将此《意见》提交这次会议进行讨论。

    多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对我省工青妇工作一直十分关心,给予了大力指导和诸多帮助、支持。今天,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同志,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同志,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同志,又亲临会议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春兰同志、雍政同志、甄砚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省委常委会研究的精神,我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开创我省工青妇工作的新局面,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工青妇工作,始终坚持和强调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始终重视和发挥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都高度重视工青妇工作,并对做好工青妇工作作出过许多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精辟思想,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强调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六大闭幕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召集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提出了做好工青妇工作必须把握的“六条经验”,即必须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青妇工作,必须自觉接受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工青妇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必须把竭诚为群众服务作为工青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作为工青妇组织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在中国工会十四大、团十五大、中国妇女九大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又分别与新一届全国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和部分会议代表座谈,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更好地发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党委和工青妇组织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工青妇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我省工青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抓紧抓好抓实我省工青妇工作。

    ()要充分肯定我省工青妇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青妇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近些年来,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团结动员各自联系和代表的群众,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推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新贡献。工会围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的主题,大力开展,建功立业大竞赛、百万职工大练兵等活动;共青团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励业工程”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妇联组织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评选、“三八红旗手”等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富民兴黔事业作贡献。二是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有新成效。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切实发挥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主动参与民主实践,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的民主政治建设。目前,全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三级工青妇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般都担任了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或政协常委。三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有新业绩。工会深入开展的评选劳动模范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促进了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共青团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和评选“十大杰出青年”等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做有志气、有信心的贵州青年;妇联组织积极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教育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系列活动,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四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新作为。工会注重源头参与,促进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情系职工大维权”和“安全生产大督查”等活动,大力推进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制度化;共青团加大“希望工程”实施力度,开通“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推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妇联组织积极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机制,认真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职责,大力实施“春蕾计划”,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有新进展。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主动适应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新领域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的群众工作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的成功实践和生动体现,是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和广大工青妇干部职工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中,凝结着广大工青妇工作者的心血和奉献。省委、省政府对工青妇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这些年我省工青妇工作的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工青妇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最大限度地把工青妇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出来;最核心的是要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工青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最突出的是要坚持把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加强对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最关键的是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青妇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扩大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工青妇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们一定要继续发扬成绩,深入总结经验,切实增强信心,不断推动我省工青妇事业取得新进展。

    ()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我省工青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工青妇的事业历来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历来是我们党最忠诚的助手。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工青妇工作,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一,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工青妇工作,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迫切需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总目标、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根本主线。工人是主力军,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力量;青年是突击队,是全社会中最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力量;妇女是半边天,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我省现有工会组织267多万个,拥有会员241万人,联系职工群众249万人;有共青团组织407多万个,联系团员青年1200多万人;有妇女组织223多万个,联系15岁以上女性1335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4%。所有这些,是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我们既有着诸多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着不少的挑战和困难。这就迫切要求全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万众一心、艰苦奋斗。这其中就必须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组织的职能作用,激发各行各业群众的创造活力,集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省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工青妇工作,是大力构建“和谐贵州”的迫切需要。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作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的决策部署,既为工青妇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也为我省加强和改进工青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意见》,高度重视发挥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贵州”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省总体上是和谐的,构建“和谐贵州”有着难得的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在这方面,各级工青妇组织的组织优势、人文优势、工作优势非常明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对构建“和谐贵州”的进程有着重要的影响。第三,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工青妇工作,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群众,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虑和处理一切问题时,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党同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工青妇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青妇组织是党领导下职工、青年、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脉搏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好工青妇工作,必将大大增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性,大大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大大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大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从而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

    ()要认真分析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切实肩负起工青妇组织的责任和使命。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工青妇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外部环境看,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国内外各种政治势力与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争夺阵地的斗争十分激烈。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职工、青年、妇女群体的总体构成、价值取向、社会经济地位日趋多层次、多元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群体大量出现,工青妇工作的理念、体制、手段、方式、方法等都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课题。从我省的工青妇工作看,与新形势新要求在总体上相适应的同时还存在不少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工青妇工作重视不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一些工青妇基层组织还不够健全,有的甚至处于松散瘫痪状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方法和手段还比较陈旧,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是很强;新兴领域工建团建妇建工作都还比较薄弱,群众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等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矛盾,各级党委必须以时代的要求审视工青妇工作,以发展的眼光研究工青妇工作,以务实的精神抓好工青妇工作,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工青妇工作实现新发展。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我省工青妇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我省各级工青妇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工青妇的工作历来是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新世纪新阶段,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一定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切实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应有贡献。

    ()要把构建“和谐贵州”、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为根本主线。当前,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结合各自特点,选好切入点,找准着力点,发挥优势和作用,用投身发展来激发活力,用推动发展来展示风采,用促进发展来赢得地位。要围绕新阶段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春晖行动”、“手拉手一起走”、“双学双比”、“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以各种方式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要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部署,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保护母亲河”等活动,为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围绕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深入推进“百万职工大练兵”、“民兵号”和“预备役号”、“博士服务团”、“女性素质工程”等活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要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大力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推动改革,以实际行动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拓宽我省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各类实践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发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锲而不舍、顽强拼搏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改变我省欠发达、欠开发的状况,为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新业绩。

    ()要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我们党领导下的工青妇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结合点。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化,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高度重视和切实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保证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和发展政通人和、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切实履行大力推进法治化的重要职责,着力在主动参与上下功夫,参与人大执法检查,参与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工作,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性自治工作,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着力在代表、代言上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工作,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人民的意志,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着力在加强调研上下功夫,主动提出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举措和办法,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重大政策措施时,要吸收工青妇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充分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要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职工、青年、妇女的比例,调动和保护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

    ()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神圣使命。竭诚为群众服务,是工青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把维权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权益的使命,从解决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和谐贵州”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提出相关的议案和建议。要建立维权工作载体,健全维权工作网络,综合运用教育、协调、调解等方法,为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工青妇组织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引导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工会、政府、企业组织代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好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引导广大职工、青少年和妇女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注重服务效果,坚持不懈地为职工、青少年、妇女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当前,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帮助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农民工及子女、贫困大学生、问题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在生活、学习、就业、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共享我省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把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提高群众素质是职工、青年、妇女在各项事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工青妇组织的重要战略任务。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的根本途径。我曾多次强调,要大兴学习之风,在全省大力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把我省庞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工青妇组织身处群众工作第一线,在大力推进学习化建设、提高群众整体素质方面,肩负着重大而光荣的责任。一是要大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夯实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妇女“四自”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倡导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把握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脉搏,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释疑解惑工作。二是要大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引导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积极投身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要加大职工、青年、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力度,让更多的优秀职工、青年和妇女人才在我省充分涌现出来,带动全省各族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要大力提高健康素质。要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劳动安全、卫生保健、宣传教育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必须在继承和发扬过去那些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贵州特色、符合群团特点的我省工青妇工作发展的新路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青妇工作不创新、不改进,是没有出路的。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让党委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要创新工作思路。要加强系统学习,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工青妇所能”上科学谋划,使工青妇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要求,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点,根据工青妇不同的职能和要求,确定各自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做好工青妇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实际,多做群众友、不做“群众官”,真正成为工青妇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和好“娘家”。二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方式方法是确保工青妇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要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多层次、多方面和多样化的需求,针对不同工作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把教育、关心、帮助和服务手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切忌搞形式主义,不搞没有实际内容的花样翻新、口号翻新。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社区、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省工青妇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要坚持以作为求地位,大胆探索我省工青妇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丰富工作手段,防止群团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三是要创新活动载体。活动是工青妇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采取适合自身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活动,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工青妇组织区别于党政部门的显著特点。要针对当前社会群体变化快、流动大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内容,打响服务群众的品牌,增强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在活动内容的设计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掌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活动方式的设计上,要多考虑群众参与活动的方便性、可行性。开展活动,还要注意同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寓服务大局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今年初,我曾对团省委开展的“春晖行动”作过批示,肯定这一活动对我省的扶贫开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扎根群众、影响社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活动载体,把我省工青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我省工青妇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领导是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工青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省工青妇事业健康发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工青妇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省各级党委一定要自觉地把工青妇工作放到党委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真正摆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要放手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支持工青妇积极开展各项社会需要、基层欢迎、群众拥护的工作和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明确专职分管领导,搞好分工协作,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集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和完善以党委分管领导和政府联系领导为召集人、有关部门参与的工青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分析工青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矛盾,研究解决工青妇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增强党委开展群众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强化对工青妇工作的政绩考核,把是否加强和改善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条件之一,引导和激励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支持和推进工青妇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由党委和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适时对工青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我省工青妇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完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良好的机制是深入、持久、有效地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和形成党委领导工青妇工作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和推动工青妇工作顺利开展。省委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的“五统一”的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机制,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工青妇工作的基本思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工青妇组织一定要把这些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贯穿于做好工青妇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机制的落实来推动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工青妇工作的机制,县以上地方党委每年要听取12次工青妇工作汇报,每35年召开一次工青妇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工青妇工作。要建立健全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在城市,要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街道社区等不同单位实体的实际,认真搞好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农村,要结合“三创三强”等活动的开展,把加强工建团建妇建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具体项目和配套工程抓紧抓好,形成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建团建妇建促党建的齐抓互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要积极创造条件。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青妇工作的需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省委《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从经费投入、阵地建设、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待遇落实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为工青妇组织办实事。要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工青妇组织活动场所与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鼓励社会投入,加强资源整合,实行资源共享。要依法保障工青妇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青妇组织的财产、不动产和经费,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要适应工青妇工作发展的形势,切实解决好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和报酬问题,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光靠工青妇组织是不够的,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整体合力。全省各级人大要加大对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各级政协要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关心支持工青妇工作,积极为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合作,自觉为职工、青年、妇女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发挥作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开设群众工作课程,讲授工人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理论和实践,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对工青妇工作的认识。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宣传力度,讴歌先进人物,总结新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为工青妇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工青妇工作,归根到底要靠人、靠干部、靠队伍。工青妇工作开展得如何,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工青妇干部队伍。实践证明,我省工青妇干部队伍是一支战斗力强、富有奉献精神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切实把工青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纳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进我省各级工青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工青妇组织“一把手”。要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大工青妇干部交流的力度,既要加强工青妇组织与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又要加强工青妇组织系统内部的纵向交流,使他们得到全方位、多岗位的锻炼。要强化工青妇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培训和高层次专业的培训,在下派锻炼、到发达地区挂职等方面加大对工青妇干部的培养力度。要结合换届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并积极培养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后备干部队伍输送新生力量。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工青妇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工青妇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必须看到,工青妇干部是做群众工作的,而群众工作是涉及许多领域和众多学科的综合性工作,对工青妇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是很高的。全省各级工青妇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既要乐于做群众工作,又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我省工青妇工作的新局面,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而奋力拼搏!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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