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第一次共同教学会议暨“中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10-29 | 浏览量:10
2024年10月25日上午,由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主办的“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第一次共同教学会议暨“中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研讨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成功举行。来自福州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以及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十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会议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主持。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冷传莉教授在致辞中强调,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要熟悉国内法,对国内法及法律体系有充分的认识;其次,要熟悉国际法的一般规则,如国际规则及国际惯例;最后,要熟悉国别法,对与我国法律有关的国别法要有深入了解。同时,充分肯定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对于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和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意义。
福州大学法学院鄢德奎老师围绕“华侨权益保障”这一主题进行发言,主要结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探讨华侨权益保障问题,例如疫情期间华侨的资金账户被扣押所导致的海外投资和经营困难,以及华侨在慈善捐赠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对华侨权益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轩教授的发言提出了关于构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初步想法,并探讨了涉外法治文化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互动关系,同时指出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高度重视涉外法治文化的建设和传播,并做好统筹谋划。
青岛大学法学院纪林繁老师的发言分享了青岛大学在涉外法治基地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讨论了涉外法治人才创新机制的优化,包括院院协同、四加二本硕贯通式培养、构建法学教学体系以及打造国际法治人才交流平台等。
山东大学法学院张蓓蓓副教授首先介绍了山大“涉外海事司法人才培养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随后分享了学院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其他努力。她指出,虚拟教研室建设旨在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是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山东大学围绕虚拟教研室采取了加强学术研究、深化国际高校合作、创新课程设计、促进学生海外交流等措施。围绕“中国涉外法治体系现状”这一议题,张蓓蓓以山东济宁市中院审理的“海淘”案件中涉外仲裁条款效力问题为切入点,简要分析我国涉外法治所面临问题的新颖性和复杂性,探讨了司法应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国乾教授讨论了外国公民、企业、组织“走进来”与中国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等“走出去”的法律问题,涉及个人、企业、民间机构“怎么进来”,进来后怎么管理服务、利益保护、争议解决等问题,中国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等“怎么走出去”,以及在境外的活动如何规范、利益如何保护等问题,并强调了国内涉外法的调整范围、领域和事项须进一步明确。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王洋老师首先介绍了海大涉外法治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并主要探讨了金融领域立法现有境外适用条款的缺失、制定涉外条款的价值,金融法特定领域的涉外条款构造,强调了涉外条款在金融法领域的重要性,并对国内法、国际法的协同制定提出了专业性和前瞻性的见解。
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李猛老师介绍了中国石油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相关经验,指出基地旨在培养国家能源安全和法治需求的涉外能源法治人才,尤其注重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培养相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贵州大学法学院唐海清教授基于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中民商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我国国内适用的规则演变,主要探讨了民商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位阶以及多个国际条约的适用冲突、国际惯例与国内法的冲突等问题,并对我国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作总结发言。他代表会议主办方对此次参会的专家学者表达诚挚谢意,同时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的成功实践为法学院提供了很好的抓手,希望能在中外合作办学和学术领域作出更多努力,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认可。
本次会议主题鲜明,与会人员对“中国涉外法律制度”“中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并为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基地及虚拟教研室建设达成了共识,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编辑|路 程
校审|陈熠翔
一审|金 鑫 张 橙
二审|张亚军 孙志煜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