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法学院召开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2023-10-26 | 浏览量:210
研究生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和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双重使命,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学术道路、价值观塑造的重要引路人。为了提升我院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质量,让新晋导师们尽快进入导师角色。我院于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点在逸夫楼217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由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主持,法硕中心常务副主任刘月凤、研究生科科长李丽、法硕中心办公室主任杜浩、法硕中心张橙老师以及近三年新晋导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孙志煜副院长结合当代研究生们的心理发展特点、自主学习能力和自主沟通能力指出,导师们面对新情况新形势,重点关注学生们的心理状态,以生为本,倾听每位学生的诉求,与之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李丽老师和张橙老师对研究生的培养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解读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等内容,便于导师深刻理解校院研究生培养相关管理规定。杜浩老师对研究生指导环节中的立德树人部分进行了介绍,有助于导师们明确“立德树人”职责,树立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意识,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最后,刘月凤老师分享交流了培养指导研究生多年来的心得体会。她认为,导师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依靠力量。在研究生日常管理中,应注重师生关系培养,对学生在价值观上给予指导,在学业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真正意义上做好学生的人生导师。
通过此次培训,更加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和义务。学院将不断丰富导师培训内容,着力打造有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强化提升导师育人能力,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法律人作出贡献。
一审|金鑫 刘月凤
二审|张亚军 孙志煜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