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公 示
2021-09-22 | 浏览量:1009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贵大资字[2021]29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大资联发[2021]01号)文件精神要求、《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评审小组在对每一位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的评审后,决定推荐下列同学为国家奖学金人选: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备注 |
1 | 刘星妍 | 女 | 2018级 | 法学 | 本科 |
2 | 唐亮 | 男 | 2019级 | 刑法学 | 硕士 |
3 | 杨婷 | 女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硕士 |
4 | 李沁尧 | 女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硕士 |
5 | 曾清河 | 男 | 2020级 | 民商法学 | 博士 |
公示期三天,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科反映,电话:88292155。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