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2020-10-16 | 浏览量:2243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及“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年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博士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下五位教师符合学校及学院申请博士生导师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16日——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科书面反映,电话:0851-88292829。
名单如下:冷传莉 宁立标 余贵忠 孙志煜 方印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