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给予我院尹晓敏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情况公示
2019-04-24 | 浏览量:3345
截止2019年4月19日,我院2014级刑法学研究生尹晓敏(学号:2014****81)未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2019年3月2日至3月3日)内完成报到注册。我院经系统电话、询问相关教师、同学等渠道都未能与尹晓敏取得联系,根据《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第五款以及《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超过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时间两周仍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
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尹晓敏自动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向我院研究生科反映。联系电话:0851-88292829。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