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陈伟涌、张金益同学超学习年限的情况说明
2019-04-10 | 浏览量:1850
研究生院:
我院通过系统预留联系方式、与导师沟通,与2010级硕士研究生陈伟涌同学、张金益同学无法取得联系,根据研究生院2019(5)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上述两名同学情况已符合学校管理规定中的退学处理情况,同意研究生院退学处理的意见。
特此说明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9日
研究生院:
我院通过系统预留联系方式、与导师沟通,与2010级硕士研究生陈伟涌同学、张金益同学无法取得联系,根据研究生院2019(5)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上述两名同学情况已符合学校管理规定中的退学处理情况,同意研究生院退学处理的意见。
特此说明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