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
2019-04-04 | 浏览量:47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专业:学术型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逸夫楼法学院大厅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复试考生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2019年关于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详见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gzu.edu.cn/)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无效。
6.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
7.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8.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70元/人。
(二)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时间120分钟。
1.时间: 4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学术型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4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4:30;【同等学力加试】
2.地点:
A、上午:逸夫楼101教室
B、下午:逸夫楼101教室
3.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专业 | 考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环境法 | 环境法学 | 经济法、公司法 | 4月9日上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经济法学 | 经济法学 | 公司法、税法 | 4月9日上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法学理论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民法学、刑法学 | 4月9日上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行政法学 | 民法学、刑法学 | 4月9日上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 民法学 | 法理学、刑法学 | 4月9日上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同等学力加试 | 各专业 | 按照各专业加试科目进行考试 | 4月9日下午 | 逸夫楼 101教室 |
(三)体检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1日,贵州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四)外语复试:满分成绩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学术型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英语复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地点:逸夫楼108D教室
(五)专业面试:与外语复试同时进行、先进行外语复试,接着进行专业面试。
1.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面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地点:学院会议室
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面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地点:逸夫楼负209教室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
4.面试流程:
法学硕士(学术型):
1、用英语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2、回答专家组成员英语提问;3、考生从所报考专业方向题库中抽两道题2选1作答;4、回答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
法律硕士:
1、用英语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2、回答专家组成员英语提问;3、考生从题库中抽两道题2选1作答;4、回答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
5.考生必须持本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复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复试。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10%+ 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特别说明
1. 复试过程(含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2.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复试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贵州大学法学院官网(网址:http://law.gzu.edu.cn/)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 录取排名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