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
冷传莉教师简介
2022-04-25 | 浏览量:26420
冷传莉,法学博士,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入选2018年-2022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省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第一届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法学家》、《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刊物上发表了高水平专业论文三十余篇;出版《论民法中的人格物》专著(法律出版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 研究课题、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招标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条例》(草案)等二十余项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多次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省级首届研究生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五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三等奖。
主要学术贡献:以民法中的“人格物”为研究对象,以《中国法学》2018年第5期发表的《人格物的司法困惑与理论突围》为代表,对具有人格利益的特定物的理论诠释与司法保护以及正在进行的中国民法典编纂提出了创新性观点。
学科建设方面:系贵州省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审批的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贵州唯一,全国58个之一)负责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负责人。
主要荣誉称号:贵州省级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