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法学院法律硕士2017年胡成金奖学金评选公示
2017-12-11 | 浏览量:1185
根据《贵州大学法学院胡成金奖学金(法律硕士)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小组在对每一位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后,决定推荐下列同学为我院法律硕士胡成金奖学金人选: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评定类别 |
1 | 李嘉恒 | 男 | 2016级 | 法律(非法学) | 胡成金奖学金 |
2 | 陈露露 | 女 | 2015级 | 法律(非法学) | 胡成金奖学金 |
3 | 李玥 | 女 | 2015级 | 法律(法学) | 胡成金奖学金 |
4 | 李文迪 | 女 | 2015级 | 法律(非法学) | 胡成金奖学金 |
5 | 张忠杰 | 男 | 2015级 | 法律(非法学) | 胡成金奖学金 |
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13日前向研究生科及法硕中心反映,
电话:88292829,88293837。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