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贵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实践调研项目的通知
2017-11-06 | 浏览量:97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以及贵州省一流法学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开展本科生实践调研活动,拟设立实践调研项目15项,每项提供资助1000-2000元。现就做好2017年度贵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实践调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调研选题范围包括各种与法律有关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申报选题自行拟定,选题应着眼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应贴近实际、发挥专长、服务社会,具备一定实用性、可行性及创新性。需以实地考察、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鼓励各团队到基层的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进行调研。
二、项目申请流程
1、第一阶段:组队申报
(1)申请条件
①本次课题征集对象:限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法学本科生。
②本次课题以自愿申报为主,可单独或组队申报。申报时人数为3-5人,并确定其中1人为项目主持人。一队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一团队的成员不能以任何身份加入其他团队。
③各申报组需邀请一名本院教师作为项目指导老师,指导课题的选题、申报及入选后的实践调研。
(2)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①申报组需填写《法学院本科生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申报书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②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11月25日,各申请团队务必在截止前提交三份纸质版的《法学院本科生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法学院教学科研科陆万莲老师处 。
2、第二阶段:评审立项
(1)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上旬,地点在模拟法庭(暂定)。
(2)要求:各申报组需事先准备好 PPT,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未到者自动视为放弃立项评审资格。各队轮流上台阐述,每队的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主要阐述调研项目的选题的背景、意义、调研计划、预计得到的成果等,并接受评审提问。
(3)评选方式:各团队申报方案经评审组现场打分(评审信息于《申报表》第七页),根据得分高低,选出15组,同时公布评审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立项,进行规范管理。
(4)立项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项目组人员或者延期结题,如有特殊情况,须作出说明并经分管教学工作院长签字同意。
3、第三阶段:中期考核
(1)时间与地点:暂定于2017年3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各立项团队向评审组老师报告课题进展情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后续的调研计划方案等。评审组老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立项团队根据评审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对后续调研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4、第四阶段:结题
(1)调研成果的提交:截止至2017年5月上旬左右。
(2)要求:
①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纸质)
②原始调查记录(含调查问卷等,原件+纸质复印件一份)
③调查成果,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三份)
(3)调研财务票据的提交:详见后文——“三、调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5、第五阶段:验收报告会
(1)时间与地点:2017年5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各立项团队在会上讲述各自的调研成果与感悟收获,评审嘉宾现场点评。点评结束后,当场向优秀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合影。
6、其他
(1)调研工作的开展由各组自行联系、安排,需学院出具证明的应作出说明,提前做好准备;
(2)各调研小组外出调研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严格遵守行为准则;
(3)学院将为所有调研组成员购买外出调研期间的综合意外险。
三、调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一)调研经费的使用
1、各立项团队要本着节约的精神合理使用调研经费。
2、各团队的负责人负责经费的领取、管理、使用,其他成员进行监督。
3、各团队在使用经费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财务票据。
(二)调研经费的报销
提交调研报告时,请同时上交票据财务票据,要求:
1、上交交通票、资料费用、住宿费、餐饮费等发票原件;
2、另附票据清单一份,写清票据内容和总额。票据和清单请一同存放在一个信封或纸袋内,外部写明“XXX 课题团队 XXXXXX 调研项目”;
3、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申报表》中“经费预算”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课题评选遵循公正公平、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并严格
进行规范管理。
2、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向法学院教学科研科询问或反映。
(联系人:陆老师:88292153)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