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关于举办法学院2012年辩论赛的通知
2012-03-17 | 浏览量:23
一、活动目的 为活跃我院的学习氛围,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体现法学院学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挖掘、培养辩论人才,提高学生的逻辑思辨和语言组织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学院在辩论领域的影响力,为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的舞台。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16日—3月28日 具体安排:(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通知各班做好准备工作,参与比赛3月16日—3月19日 初赛一:3月22日 19:00——21:30 初赛二:3月23日 19:00——21:30 复赛:3月24日 19:00——21:30 决赛:3月28日 19:00——20:00 友谊赛:3月28日 20:00——21:30 三、参赛对象及其报名要求 1、法学院大一,大二 大三以及院研究生均可参加,各班经过内部选拔 推荐,组成一支代表队参赛,如不能凑齐人数组成一支队伍,可以自由联合组队以补空缺,每队需有正式比赛队员4人,替补队员2人,按要求填写辩论赛报名表(见附3);逾期不上报或上报人数不符者皆视为弃权。 2、比赛正反双方辩题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一经确定不予更改,更不得私下互换辩题,违者视弃权处理。各代表队请于赛前熟悉辩题,查找相关资料,熟悉辩论流程,做好相关准备,允许向院辩论队队员请教相关辩论技巧,(但不得请辩论队帮助立论)以提高比赛水平; 3、各代表队统一着装,身穿黑色西装或白色衬衫领带, 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以利于组委会对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参赛选手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组委会联系。各班组成拉拉队有序进场观看,遵守观赛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观赛时文明鼓掌,不得起哄,喝倒彩,大声喧哗议论,如有违例,则影响该参赛队的得分评判。 四、赛事安排 (一)辩题 初赛第一场:正方:知识能力对于个人发展更重要 反方:实践能力对于个人发展更重要 初赛第二场:正方:大学生事业成功道路上人脉重于知识 反方:大学生事业成功道路上知识重于人脉 复赛: 正方:法律修改频繁好 反方:法律保持稳定好 决赛: 正方:成功靠实力 反方:成功靠机遇 友谊赛: 题目待定 (二)赛制 1、本届辩论赛采取淘汰赛制,胜方进入下一轮比赛。 2、初赛第一场参赛队为11级各班,初赛第二场参赛队为10级各班,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3、复赛由初赛中获胜的队伍参加,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4、决赛由复赛中获胜的两只队伍参加,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三)比赛规则 1、参赛双方每方上场队员共四人,分别为一辩、二辩、三辩和四辩; 2、本次比赛设置了开篇立论、质询(I、II)、质询小结、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共5个环节; (详情见附1比赛流程) 五、奖项设置 本次院级比赛设团体奖共6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院将会为本次活动获奖的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奖品。同时,表现突出者将代表本院成为校级辩论赛的参加者。 六、活动要求 各班请于3月19号之前将参赛报名表发至1227656500@qq.com 联系人:宋莎 1528511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