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 浏览量:6
各班级:
根据黔财教[2011]172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文件贵大资字〔2011〕23号》文件
请各班级严格按评选工作通知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08—2010级在校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8000元/生•年
三、申请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校规、校纪;
2、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无重修或补考科目,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欠费学生须还清所有欠费后方有资格参评;
5、申请人须提交不低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含电子文档)和学院教学科研科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
1、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和《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7]10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2、各班级于10月14日前将侯选人个人事迹和成绩单、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获国家奖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三、含电子文档),全部材料一式二份报法学院学生科。
3、逾期未上报学院学生科的班级视为放弃。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292790
附件一:贵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1.xls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doc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名单备案表3.xls
法学院学生科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