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推荐公派人员出国
2011-12-01 | 浏览量:54
各学院(部、实验室):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明年我校获得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名额20名(访问学者),获得高水平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名额5名。青年教师出国攻读博士项目不受名额限制。经学校研究同意,各学院(部、实验室)可推荐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访问学者2名,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2名,各博士点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生1名上报。如各单位推荐人员超过规定人数,可排序上报,学校根据推报情况在各单位间调剂。
一、推荐条件
(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1、被推荐人应为各学科教学科研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年龄在45岁以下;
(二)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1、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被推荐人应为各学科具有较强教学科研潜能和较强的交流能力的人员;
(2)年龄在35岁以下;
2、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1)被推荐人应为在读博士;
(2)被推荐人应为我校教师或学校需要又愿与学校签订留校工作协议人员。
二、外语要求
以上人员外语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水平,外语水平如未达到者,学校统一组织到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的培训部进行培训。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职称师资科。
联 系 人:江 河
联系电话:8292204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