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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中求协作,专业“混搭”更精彩
2011-12-20 | 浏览量:25
2011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刑法教研室主任魏红教授的指导下,2011级法学法硕班和2011级刑法学硕士点的同学们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交流赛。此次辩论的主题是“刑事司法审判究竟应该依法审理还是情理法的统一”。
本次辩论两个班各推选一名同学担任主持人,推选四名同学担任辩手,推选六名同学担任评论员。辩手不分班级,自由组队,不仅程序正规,形式上也更加创新。
辩论伊始,主持人欧恒和聂映辉分别介绍了双方辩手,宣读了辩论规则。随后,在紧张又不失友好的氛围中此次辩论交流赛拉开了序幕。
首先由正反双方一辩进行立论,亮明各方观点。正方的观点是:刑事司法审判必须依法审理。正方一辩阳瑾桥同学从审判过程、依法治国、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权威性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论据充分详实,思维缜密。反方的观点是:刑事司法审判应当是情理法的统一。反方一辩辜洪勇同学分别从情、理、法的释义与内在关系、法的价值追求、我国刑法体制三个方面展开说理,层层推进,引经据典,非常精彩。
第二个阶段为攻辩阶段。双方二辩、三辩分别向对方二辩、三辩发问回并作答。在本阶段,双方就情理法的内涵及衡量标准、刑法的目的仅靠刑法规范能否实现、自由裁量权是否就是依据情理法审判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双方紧扣主题,巧妙地与对方周旋,时刻提防陷入对方的层进式圈套。
第三个阶段为自由辩论阶段。双方辩手随机应变,妙语连珠。其中正方二辩尹潘同学灵活机智,充满激情,体现了较深厚的法学知识积淀。反方邱梓燊同学应对从容,言辞简洁却一语中的。其他辩手也是慷慨激昂,整个阶段精彩纷呈。
第四个阶段由双方四辩总结陈词。双方重申本方观点,对前几个阶段对方的提问进行补充回答,对辩论赛的整个过程进行了完美的收尾。
之后,各班的评论员向正反双方就辩论中的疑惑点分别提问,辩手们一一予以作答。在解疑答惑中,大家对本次辩论的主题又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最后,魏老师对本次辩论进行了点评。首先肯定了同学们课下的充分准备以及辩论中的精彩发挥。她指出本次辩论同学们的说理层次递进性很强,论据引经据典并且体现了法哲学的理论知识。她还点出了各方辩论中应该把握的重点。最后,她对同学们在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实践工作中提出了真诚的建议。此次辩论赛在温暖融洽的氛围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学法硕专业和刑法学硕士点同学们配合辩论、相互协作的学习方式不仅有利于不同专业同学之间的知识交流,更增进了同学们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这种教学模式在在教学中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与积极支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