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组织法律书画作品、法律标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0-04-20 | 浏览量:41
院属各团支部:
为了配合法学院第五届法律文化节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丰富校园法律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学院团委将于2010年5月19日5月26日期间,组织法律书画作品、法律标语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征集法律书画作品及法律标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舞动法学 魅力贵大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承办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外联部
三、征稿范围、方式
(一)绘画、书法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投稿;
(二)法律标语征集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级提交征集标语五则,并标记清楚班级和标语提交学生姓名。
四、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包括毛笔和硬笔书法,内容要求切合主体,健康向上,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需另附释文,可用繁体),尺寸不限。
(二)法律标语:参赛作品要紧扣“舞动法学 魅力贵大”这一主题,充分体现中国法制建设主题和校园特色。
(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四)应征者自留底稿,征集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
五、作品评审及奖项
(一)评审工作由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法律书画作品、法律标语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法律书画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法律标语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2名;
(三)个人奖项及集体奖项将在法律文化节闭幕式上统一颁发。
六、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充分重视此次书画作品、法律标语征集活动,团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到作品创作中来,切实做好作品收集工作。要注重加强对各团支部法治文化爱好者的发动,并以此为契机,力争推出一批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提高法律文化节在全院师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七、展览时间
贵州大学法学院第五届法律文化节之书画作品、法律标语展拟于2010年5月27日在贵州大学北区举行。
八、投稿日期
2010年5月26日17:00–18:00。
投稿地点: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洪烽林
联系电话:15185071509
邮箱:466158828@qq.com
共青团贵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