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2011级在职法硕开题相关事项通知
2012-10-31 | 浏览量:39
经学院法硕中心研究决定,2011级在职法硕开题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会的一般程序为:
1、由学生对论文的选题、构思、资料准备、基本观点、研究方法和撰写计划等做出说明;
2、导师提问,学生回答;
3、根据开题报告会的情况,导师组作出开题是否通过的结论。
二、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讨论通过的,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讨论未通过的,应当对开题报告重新修改,由导师组审查决定。
三、学位论文选题经导师组开题报告会通过后,一般不得任意变动。确需变动的,应当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向导师组提出 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导师组研究同意后,按上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应加强与导师联系和沟通,抓紧完成书面开题报告。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必须经导师认可,方可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
2、未足额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开题报告会;
3、开题报告格式参见附件1;
4、请按时参加学位论文开题,并于2012年11月23日上交纸质开题报告书五份;
5、有关开题报告的具体安排学院稍后通知。
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一: 开题报告 (在职).doc
附件1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