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陈松副教授讲“私有财产的证成——一个思想史的阐释”
2014-10-31 | 浏览量:66
2014年10月28日下午7点10分,贵州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高级职称讲座2014年第2期在我院模拟法庭如期举行。我院陈松副教授以“私有财产的证成——一个思想史的阐释”为题,做了一场内容充实、见解独到的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法学院教学科研科陆万莲科长、刘爱军教授、祝颖副教授、孙志煜副教授、肖松讲师出席,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及本科生同学到场聆听。
讲座开始前,宁院长介绍了主讲人陈松老师和与会的各位老师,肯定了陈松老师近年来在其主要研究领域取得的成就。
随后,在我院师生热烈的欢迎下,陈松老师开始了本次讲座。陈松老师从私有财产权的现象与私有财产权、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私有财产权的证成进路以及私有财产权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这三个方面来展开本次讲座。
首先,陈松老师从逻辑和事实两个层面分析了私有财产权与财产私有现象的不同步,指出了私有财产权的证成:经历了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两个过程;同时陈老师从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论证关系讲到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其次,陈松老师将西方近代之前对私有财产的证成划分为现实合理性,道德正当性,功利主义和民主宪政等四个进路,并对每个进路的代表性学说观点进行了分析。
最后,陈松老师结合社会近年来财富增长,分析了私有产权在我国传统文化和当代民众法律观念中的地位。
主讲人发言后,宁院长邀请各位老师对讲座进行点评。
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充分肯定了陈松老师的讲座对同学们的学习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冷院长指出做理论研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理论素养的追求非常重要。随后,刘爱军教授、祝颖副教授、孙志煜副教授、肖松讲师也一一作出了点评,并向陈松老师提出了相关问题。在主讲人回应环节,陈松不但作出了精彩的解释,更深刻的阐发了讲座的主题。
随后,各位同学积极提问并与老师进行互动,陈松老师也做了耐心、精彩的解答,赢得了现场各位师生的热烈掌声。
最后,宁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与陈松老师进行了学术探讨,并感谢陈松老师为在座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与会同学认为,陈松老师的讲座不但从思想史的角度介绍了私有财产的知识,更可贵的是为同学们作出了榜样,正如冷院长所说“做理论研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理论素养的追求非常重要。”这正是告诫我们广大学子,在学习的道路上需要脚踏实地,勤学苦练,才能创造出一番成就。